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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木免征农业税农民实现零负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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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木县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出台新举措,县上决定从今年起免征3年农业税。自此该县28.9万农业人口的负担将从上一年的23元减至零。 近年来,依托丰富的煤炭资源,神木县外引内联、扩大开放,多方筹集资金坚持走以煤炭、电力、建材化工等支柱产业为主的工业化路子,加快了县域经济发展步伐,综合经济实力跃居西部百强县第34位。但是,由于种种原因,工业腿长、农业腿短,农业基础设施薄弱,农村经济发展滞后,农民整体收入不高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。县委、县政府领导清醒地认识到,农民不富裕,就没有县上的富裕,农村经济不发展,就谈不上县域经济的全面发展。基于此,县上把解决"三农"问题放到讲政治的高度予以重视。继续实施农业重点项目带动战略,加快以林业、水利为主的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步伐,抓好畜牧业、红枣等优势特色产业,结合实际进行产业化、规模化经营。仅去年就出台了扶持农业、增加农民收入的一系列优惠政策。包括在"钱"上支持: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00万元,向上争取专项资金5000万元,动员组织农民自筹资金1亿元,用于农业产业化经营。财政无偿资金重点扶持农户,低息贷款重点投入农业"龙头"企业。县上规定规模养殖奶牛200头以上,每头县财政补贴3000元,贷款3000元;规模养殖肉牛200头以上,每头县财政补贴700元、贷款1000元;分户养殖5头以上,每头给贷款1000元。养殖良种羊50只以上,县上配给种羊一只,实行借种还种,同时在饲料加工机具上予以扶持。进行红枣基地建设的,种苗费由县财政承担50%。在"地"上优惠:龙头企业和养殖小区占用国有荒地的,可通过租赁、承包经营等形式取得使用权,在规范合同的基础上,减化审批手续。建立风险保障机制,由县财政提供部分保证金,吸引保险机构为养殖户提供保险。在政策上倾斜:鼓励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"农"字号企业。转制单位原有经费保留三年不变,可以逐年或一次拨付,作为企业的启动资金。县农技推广单位继续承担技术推广服务和咨询服务职能的,原有经费拨付到期后,政府可酌情再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。在"人"上激励:鼓励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干部停薪留职,领办农业产业化企业,三年内保持原有待遇不变。中央一号文件下发后,县上认真学习、深刻领会,决定再次加大支农减负与增加农民收入的力度,免征全县28.9万农业人口每年593万元的农业税。同时出台了《关于鼓励和扶持农畜产品加工项目的实施办法》。实施办法对畜产品、草产品、红枣、小杂粮、蔬菜保鲜储藏加工等项目在资金上扶持,税收上优惠,项目上奖励。这是继从去年起免征农业特产税、实施一系列优惠政策后,又一项富农、富民、惠农的重大举措。 在先后免征了农民的农业特产税和农业税,农民负担减至零后,县上坚持做强农业,扶持农业,让农村尽快走向繁荣,让农民尽快富裕的战略不动摇。在去年投资6000多万元用于涉农项目建设的基础上,今年又扩大对农业的投资领域。计划拿出12857万元,其中财政投资6490万元,建设24个"农"字号工程。从农、林、水、牧、种养殖业、农副产品加工等项目入手,全方位加强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,增强农业发展后劲,提高农副产品的含"金"量,努力实现农民收入每年递增10%的奋斗目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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